天津市浩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7603执保5号
申请保全人:桦甸市长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桦甸市。
被保全人:天津市浩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小站。
本案于2023年1月11日立案对被申请人财产保全,经本院执行,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部分存款,该案件保全完毕,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