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能通讯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铁能通讯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辽0191民初963号
原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沈阳铁能通讯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1日立案。原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处理。
审判员  陈柏博
书记员  王艾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