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聚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雄鹰预制品加工场、青海聚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治多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青2724执10号
雄鹰预制品加工场、青海聚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雄鹰预制品加工场与青海聚友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0162.8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140162.89。本院已于2022年4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雄鹰预制品加工场。至此,雄鹰预制品加工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青27民终6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