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晨升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豫0225民初2503号之一
原告:***,男,汉族,1966年1月26日生,住河南省鄢陵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建武、马珍珠,河南誉齐临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女,汉族,1972年6月27日生,住河南省兰考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宣东、张俊霞(实习),河南兰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兰考县堌阳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5005367717J。
负责人:蔡普光。
地址:兰考县堌阳镇人民政府。
委托诉讼代理人:柳昱赛,河南兰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驻马店市途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0626737025。
住所地:驻马店市交通路西段(药厂对面)。
法定代表人:王山林。
委托诉讼代理人:聂有力,男,汉族,1964年3月15日生,住河南省上蔡县。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2766221376N。
住所地:上蔡县南环一路中段北侧175号。
法定代表人:晋园园。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冬阳,男,汉族,1988年8月16日生,住河南省上蔡县。公司员工,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586016623M。
住所地:林州市五龙镇淇滨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任马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翔宇,男,汉族,1993年1月12日生,住河南省上蔡县。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鄢陵县昊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24770898101J。
住所地:鄢陵县大马乡朱庄村西侧。
法定代表人:陈根龙。
被告:河南晨升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20834962234。
住所地: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赵和镇西赵和村府前街1号。
法定代表人:郝梦龙。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志强,男,汉族,1973年1月7日生,住河南省孟州市。公司员工,诉讼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原告***与被告***、兰考县堌阳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9日立案后,依原告申请,追加驻马店市途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华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鄢陵县昊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晨升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原告***于2021年4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鄢陵县昊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鄢陵县昊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审判长 倪 盎
审判员 黄铁伟
审判员 王 霞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赵宏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