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华诚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

***、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鲁0203财保797号 申请人:***,女,1985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 被申请人:浙江**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536号13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745075058C。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临安**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719534214G,住所地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溪街167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浙江**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申请人向本院提交撤回财产保全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财产保全申请。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书记员  孙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