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临安**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青岛锦昊**置业有限公司相邻污染侵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211民初3578号
原告:***,男,1981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黄岛区。
被告:临安**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住所地临安市。
被告:青岛锦昊**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黄岛区。
原告***诉被告临安**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青岛锦昊**置业有限公司相邻污染侵害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5日立案。经本院通知后,原告未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