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汉中市世晨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陕0702执保196号 申请人汉中市世晨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0269840580XY)与被申请人陕西开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005987883211)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4)陕0702民初1184号民事裁定书,并于2024年3月20日立案转执行局实施执行。现将执行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陕西开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城县支行账户(账号:96100401********)内的存款316937.93元(实际控制存款余额316937.93元,总对总查控),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3月22日起至2025年3月22日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702执保196号案件执行实施完毕,于2024年3月25日结案。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