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合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东莞市晨日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广东联合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607执2496号
东莞市晨日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联合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东莞市晨日化学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联合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粤0607民初64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于2022年5月11日立案执行。
经本院立案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