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尔顺建筑有限公司

***、湖南泰尔顺建筑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3125民初1304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泰尔顺建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湘3125民初113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杨彩珍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  王 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