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冀06执160号
保定市鑫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旺通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定市鑫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旺通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生效的保定仲裁委员会【2020】保裁字第42号裁决书,于2021年2月24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额本金7900000元及利息1420683.33元。2021年8月17日,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依和解协议履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案终结执行。
如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保定市鑫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可依法申请本院恢复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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