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菱电机电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因在电梯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485元,罚款13000元,公示截止期:2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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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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