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102执保2095号
申请人山东水务管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3日作出的(2020)鲁1102财保8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本院(2020)鲁1102财保892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营业部37001688601050005265-0003账号存款200万元的冻结。
在执行实施过程中,本院已向中国建设银行送达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已解除查封。
至此,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20)鲁1102执保2095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