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辰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提某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2)鲁1722民初3575号
原告:***辰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菏泽市单县。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提某,男,1990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住菏泽市菏泽经济技术开发区。
原告***辰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提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书内容不公开。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王 峰
书 记 员 单婵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