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碧海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衡水碧海工程橡胶有限公司与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825执84号
衡水碧海工程橡胶有限公司、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衡水碧海工程橡胶有限公司与四川山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5915.00元,含案款35100元,诉讼费387元,执行费42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5915.00元。本院已于2021年1月28日将案款35100.00元转付给衡水碧海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至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衡水碧海工程橡胶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825民初73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