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鑫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湖南鑫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322执129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5年4月9日出生,汉族,住新化县。
被执行人湖南鑫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学峰。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鑫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2022年8月18日被执行人湖南鑫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新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新劳人仲案字[2022]第52号仲裁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另收取被执行人湖南鑫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承担的申请执行费50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