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川0603执保273号
申请执行人:德阳市环宇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德阳市区荣氏电器经营部。
申请执行人德阳市环宇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阳市区荣氏电器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16)川0603民初1369号民事裁定进行保全。2016年3月28日,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保全,冻结了被执行人德阳市区荣氏电器经营部名下的银行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6)川0603民初1369号民事裁定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