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氏钢管扣件租赁站、湖北久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鄂1127执575号
龙感湖**钢管扣件租赁站、湖北久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龙感湖**钢管扣件租赁站与被执行人湖北久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湖北久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已经向申请执行人龙感湖**钢管扣件租赁站履行完毕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申请执行人龙感湖**钢管扣件租赁站已出具结案证明,该案已经执行完毕,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你们: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2019)鄂1127民初2603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