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桂1022执保4号
申请人百色长江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东林建筑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2018)桂1022民初397-1号民事裁定书,于2018年3月12日对被申请人广西东林建筑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田东县广场路北段幸福广场D118、D119号商铺进行查封(活封),查封期间该商铺不得典当、抵押和转让。查封期限为2018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1日止,本案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申请人百色长江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