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703执67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2年06月10日出生,汉族,住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冠山顶村,公民身份号码XXX。
申请执行人:**月,女,1959年04月2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丰亭东路305号,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金华市创基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金华市金东区滨河路50幢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147322354T。
法定代表人:***。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月与被执行人金华市创基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执行人全部履行(2020)浙0703民初4862号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3)浙0703执674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