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创基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金华市创基建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 江 省 建 德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182执1175号之七 ***、金华市创基建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华市创基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182民初285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6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835797.78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金华市创基建筑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182执1175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