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江苏恒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084执203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6年8月14日出生,汉族,高邮市人,住高邮市。
被执行人:江苏恒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在高邮市。
关于***与江苏恒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至此,***依据(2021)苏1084民初1382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