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第二互感器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第二互感器集团有限公司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普兰店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辽0214执969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大连第二互感器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锦州锦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9)辽02民终1636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锦州锦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大连第二互感器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本院认为,(2019)辽02民终1636号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大连第二互感器集团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申请执行费人民币11821.73元已由被执行人锦州锦开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或从拍卖所得款中扣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2日作出的(2019)辽02民终1636号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执行员  崔升阳
书记员  吴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