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今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河南今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豫0202执1084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1987年10月20日生,住河南省禹王台区。
被执行人***,男,1991年9月27日生,住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
被执行人河南今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开封市龙亭区宋都御街54号。
申请执行人***与***、河南今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2民终365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被执行人至今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河南今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3010元,或扣留、提取相同价值的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河南今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同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