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案 件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1)黔0113执保208号
白云区万胜建筑材料租赁站、福建榕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案号为(2021)黔0113民初910号申请人白云区万胜建筑材料租赁站与被申请人福建榕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福建榕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共计50435.48元,冻结时间一年,从2021年2月19日至2022年2月19日止。
案件如需续冻、续封,请在期限届满前七日至三十日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审判员 赵永明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李茂华
书记员谭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