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文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328执1199号
申请执行人:永嘉县安泰门窗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嘉县上塘镇***产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4678422864Q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贤士一路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05507792M。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文成县珊湖岛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文成县大峃镇环城南路嘉盛花苑嘉盛会所二层第四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8MA285GGT83。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永嘉县安泰门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