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圣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金属有限公司与长春东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6执保1078号
申请人****金属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长春东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8月11日向本院申请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本院依执行裁定书载明的内容对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本案保全完毕。
申请人于保全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逾期本院将不予续封。
本院(2021)吉0106执保1078号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