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白云区兴祥建筑物资租赁站、贵州贵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案 件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2)黔0113执保605号
白云区兴祥建筑物资租赁站、贵州贵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我院案号为(2022)黔0113民初1329号申请人白云区兴祥建筑物资租赁站与被申请人贵州贵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贵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名下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开阳支行5200××××0349存款103955.27元,冻结时间一年,从2022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5日止。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至三十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届满期限不足七日申请的,申请保全人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王 一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  李茂华
书 记 员  吴道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