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1公司与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京0112民初31130号
原告:某1公司。
被告:某2公司。
关于原告某1公司诉被告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某1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某1公司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予准许。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某1公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