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乾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优车达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省高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04民初6647号 原告:重庆优车达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马路71号8-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5880133979。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 被告: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1694831991R。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告:四川省高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58号加州花园酒店6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118817052。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被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新兴产业园C座6层6-09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74665940XA。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告:四川乾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8号2栋1**25层25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096237204P。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告:成都恒沣佳悦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路118号2幢1215号附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MA64FJF003。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被告:重庆添宸农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大渡口区**路街道松青路1048号***18号夹1-1-7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MA6006RW8B。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被告: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碚区新茂路1号(自贸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MA60981PXB。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原告重庆优车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四川省高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乾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恒沣佳悦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添宸农业有限公司、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4日立案。原告重庆优车达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缴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重庆优车达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刘 毅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