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川0824执1864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汉族1982年5月11日出生,住四川省苍溪县。
被执行人:四川衡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成都市武侯区栖霞路1号附28号1层,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性,汉族1973年8月23日出生,住四川省苍溪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衡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根据申请,依据双方和解,已自动履行义务,并已兑现全部案款。对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苍溪县人民法院(2022)川0824民初54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9月28日已全部执行兑现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