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鼎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绿峰人造板有限公司、广鼎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赣0924执50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江西绿峰人造板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宜丰县良岗工业园,统一信用代码:******************94H。
被执行人广鼎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甘溪东街19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1T。
被执行人广鼎建设有限公司澳联国际商博城项目部,住所地:江西省上高县塔下镇上新公路和320国道交汇处。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江西绿峰人造板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鼎建设有限公司、广鼎建设有限公司澳联国际商博城项目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2017)赣0924民初44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徐玉甫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廖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