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煜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黔0521执505号
大方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贵州煜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华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大方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煜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华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81259.5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8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675409.80元(案件受理费8000.00元、利息77937.30元、申请执行费8213.00元)。至此,大方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521民初322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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