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金洲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无棣金洲工程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623执1571号 ***(申请执行人)、无棣金洲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无棣金洲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7457.40元。立案执行后,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相关账户。后,被执行人自动交纳了案款17457.40元及本案执行费162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棣劳人仲案字(2021)第225号仲裁裁决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