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科电气有限公司

山东瑞科电气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832执874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瑞科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肥城市。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3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梁山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瑞科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瑞科电气有限公司面同意终结执行。本院认为,本案依法应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终结(2023)鲁0832执874号一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审判员  *** 审判员  李 娜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  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