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193执保403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春市净月开发区。
被保全人:吉林省风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春市高新区。
被保全人:***,男,满族,1976年12月18日生,住长春市朝阳区。
被保全人:***,女,汉族,1975年5月5日生,住长春市朝阳区。
关于申请保全人吉林省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省风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案号为(2020)吉0193财保61号,案件承办法官为陈**龙。
保全案件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移送后,已查封被保全人***名下房产1处,查封期限3年,期限为自2020年10月21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止。
现本保全案件已保全完毕,保全实施文书及本通知书一并移送。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