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莱州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终结裁定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莱州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终结裁定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6-01-05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莱州执字第2517-1号
申请执行人:***,女,1965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莱州市。
被执行人:莱州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莱州市。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莱州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12月1日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莱州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莱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5)第281号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强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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