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达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20)湘0723执1261号湖南通达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终结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湘0723执126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常德时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通达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湘0723执126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永红
书记员  蓝 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