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1422执恢137号
申请执行人:筑宇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林州市原康镇政府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566472111R
法定代表人:刘爱华,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苏沐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睢县商务中心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2MA3XDXAL9F
法定代表人:何亚林,职务: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筑宇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苏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人员的监督下于2020年11月13日强制履行完毕。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河南苏沐实业有限公司已经按照(2019)豫14民终5905号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本案已经执行完毕,应予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