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浙0281执3033号
申请执行人: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富巷北路5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6025106。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70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慈溪市。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浙0281民初2450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685806.26元,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