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兴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曹娥江航道疏浚年度维护的检修项目工程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疏浚产生的淤泥堆放曹娥江(越城区段)靠近新三江闸处迎水坡滩地上,面积共计约13113平方米,被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责令清除曹娥江(越城区段)靠近新三江闸处违法堆放的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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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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