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东管电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东管电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辽0191执保397号
与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62792.48元,现已执行到位3.48元。沈阳东管电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91执保397号案件已部分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张士超
书记员  杨瑞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