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黔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黔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人其他前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524执保789号
中黔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毕节精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安顺精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黔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毕节精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安顺精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根据申请人中黔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2021)黔0524执保789号执行裁定书,于2021年11月9日保全完毕。院已向申请人发出“保全事项告知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该案保全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