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乡市正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巴彦淖尔市临河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原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725执471号
新乡市正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巴彦淖尔市临河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3595.3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至此,新乡市正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725民初264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申法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
书记员  刘锦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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