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怡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昌昊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与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绿化服务队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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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p t ; ” >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内0203民初2228号
本院在审理内蒙古怡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绿化服务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内蒙古怡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口头裁定准许原告内蒙古怡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刘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