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龙韵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某某与被执行人某某、某某、晋城市龙韵实业有限公司、山西龙韵未来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皇城相府联合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晋0502执375号
***、***、***
晋城市龙韵实业有限公司、
山西龙韵未来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皇城相府联合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73.15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后双方又重新协商,同意被执行人偿还125万元后,剩余欠款及利息全部放弃,被执行人于2019年6月6日已将125万元纠纷款及10000元执行费全额交至法院账户,本院也于2019年6月12日将该款项退给申请人,申请人向本院提交了结案申请,至此,本院(2019)晋0502执375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且申请人***没有再次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