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裕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裕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322执1685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裕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法定代表人叶林湘,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73年9月11日出生,汉族,农村居民,住湖南省新化县。
关于申请执行人湖南裕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了(2021)湘1322民初136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另收取被执行人执行立案费185.19元、案件受理费136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