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湘1129执536号申请执行人某某与被执行人某某、湖南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8)湘1129执536号
申请执行人:***,女,1983年5月25日出生,瑶族,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住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刚,男1979年6月2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永州市人,住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
被执行人:湖南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秀峰北路88号七楼702房,统一信用代码:9143000039534785X4。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周永刚、湖南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湘11民终2504号民事判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湖南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案款***404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湘11民终2504号民事判决申请内容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