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京73民初827号
原告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丁健、被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5日立案。原告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准许。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长 范米多 审 判 员 张 宁 审 判 员 李 想
法官助理 杜文婷 书 记 员 丁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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