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京73民初827号
原告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丁健、被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5日立案。原告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准许。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长 范米多
审 判 员 张 宁
审 判 员 李 想
法官助理 杜文婷
书 记 员 丁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