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鑫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大自然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扬州菱塘光电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扬州太湖世家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084执668号
申请执行人:***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高邮市。
被执行人:江苏大自然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
被执行人:扬州菱塘光电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高邮市。
被执行人:扬州太湖世家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扬州。
被执行人:江苏省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关于***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江苏大自然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扬州菱塘光电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扬州太湖世家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且申请人***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法院结案。至此,***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1084民初95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张玉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  沈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