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281执恢29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6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盐城市亭湖新区。
被执行人:上海剑奥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泾商路**弄****号***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684067715X。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9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盐城市。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上海剑奥实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8200.77元。现案件已执行完毕并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